您好,欢迎访问山东私家侦探_婚外情外遇调查_日照调查取证_山东日照侦探公司-卓民婚姻调查公司网站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

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法律咨询

“恋爱协议”非合同 青春哪能用钱换

发布时间:2023-08-29 点击次数:0次

典型案例

杨某在恋爱期间与女友签订了“恋爱协议”,约定若分手,便向女方支付“青春损失费”10万元。后由于生活理念不同,杨某提出分手。因10万元给付问题,女方将杨某告上法庭,后被判败诉。

法条链接

民法典第464条规定,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。

律师讲法典

恋爱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,“恋爱协议”也并非民法意义上的合同,不能依据民法典对其进行规范。青春与金钱之间不存在价值交换关系,约定以金钱的方式“弥补青春”,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,也不受法律保护。因此,本案中女方对于“青春损失费”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。


Copyright © 2025 山东私家侦探_婚外情外遇调查_日照调查取证_山东日照侦探公司-卓民婚姻调查公司 公司官网:http://www.txdca.com 网站地图
  • 查看地图
    查看地图
  • 咨询热线
    咨询热线
  • 短信咨询
    短信咨询